上海企业请注意:税务局要求您在12月31日前退还手中的发票!
固定发票能否继续使用?
1、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12号》,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普通定额发票变更为上海市普通定额发票。
2、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1号》,上海市普通定额发票自8月1日起使用新版发票监制章,2021年,原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监制的普通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21年12月31日。
新版发票监管章如图所示:
上海企业须知:税务局要求您在12月31日前退还该发票!
因此,固定价值发票可以继续使用,但必须符合固定价值发票!
下图所示的定额发票自2021年1月1日起不再使用!
如果您有未使用过的定额发票,请将这些发票整理好,尽快交税务局,换成新版定额发票。
如果您收到这种定额发票,请向贵公司员工说明,以后不要用这种发票报销您!
•使用定值发票时还应注意哪些问题?
1.如何检查定额发票的真实性?
登录上海市税务局发票信息查询网站
https://www.tax.sh.gov.cn/xbwz/wzcx/WSBSptFpCx_loginsNewl.jsp
输入要查询的发票代码、编号和税务登记号。查询界面如图所示:
2.如何核对旧的定额发票?
登录上海市税务局网上税务所,点击右侧“我想做点什么”中的“发票处理”菜单,点击“发票处理”后的[程序]按钮,进入发票查验流程。
3.固定发票丢失如何处理?
首先,你需要向税务机关报告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第三十一条规定,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。发票遗失的,应当在发现遗失之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,并在报告中声明作废。
其次,必须缴纳罚款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第三十六条规定,擅自遗失、损坏发票的,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。
因此,请务必将发票放在手中,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旧版发票交给税务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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